南京财经大学监考教师工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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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考 须 知(一)考试时间: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3日进行,上午8:40-10:40,中午12:30-14:30,下午15:30-17:30(个别非两小时标准的考试,以试卷首页标明的时间为准)。(二)监考要求:每场考试排名在前的监考老师应提前30分钟前往福建路校区A楼225室、桥头校区行政楼211室领取试卷,排名在后的监考老师负责安排学生座位,并于考试结束送还试卷及相关材料。1.考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重修考生还须持有重修证)按指定座位入座。跟班重修的学生必须跟班参加考试,监考教师需查验跟班重修学生的重修证方可允许学生参加考试。2.监考教师须提醒学生将非考试用品集中堆放;检查桌面,若发现有与考试相关字迹,及时向监考教师汇报;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草稿纸,以免其他学生旁窥;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词典进入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3.考场中,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终止其考试,没收其作弊物证与试卷,责令其离开考场,并如实记录。考试违纪须通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认定处理。4.监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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