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后) (编号:2019年第107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雷甸镇(2019)002号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雷甸镇(2019)002号地块。 2、项目用地位置:雷甸镇下高桥村。3、批准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文号:浙土字(330521)A2019-0007号。批准时间:2019年11月13日。4、批准征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3.3674公顷, 其中:征收雷甸镇下高桥村集体土地3.3674公顷。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德清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德政发201761号)、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18199号)。三、征地补偿标准:1、本次征地实行统一综合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序号地类面积(公顷)区片级别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金额(万元)1耕地1.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