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规划设计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市规划设计院拟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市城乡规划局和规划设计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规划设计院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最高年龄要求最低学历要求专业及职称要求工作经历要求建筑设计人员22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并获得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年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设计工作经验测量工程人员12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11、985工程院校本科测绘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