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双替代”工程 -碳纤维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ZZMC-2018-278 采 购 人 :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采购招标代理 :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1. 说明 .11 2. 招标文件 .12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13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5. 开标 .16 6. 评标 .17 7. 授予合同 .20 8. 重新招标 .22 9. 纪律和监督 .2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
2、评分法) . 25 详细评审方法前附表 .27 1. 评审方法 .28 2. 评审程序 .29 3. 投标文件初审 .29 4. 澄清有关问题 .29 5. 比较与评价 .29 6. 评审结果 .30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31 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3 1.投标诚信承诺书 .36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7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7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8 2 3.投 标 函 .39 4.投标保证金 .40 5.资格证明文件 .41 6.投标人基本情况 .44 7投标报价表 .45 7.1开标一览表 .45 7.
3、2报价明细表 .46 7.3偏差情况表 .47 8.货物技术证明资料 .48 9.投标人质保承诺、售后服务 .48 10.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9 11.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50 12.样品介绍 .51 第七章 附件 . 52 1.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52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3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54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替代”工程 -碳纤维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4、,现委托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替代”工程 -碳纤维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采购内容: 5915 台碳纤维电暖器 2.4 预 算总金额(最高限价): 591.5 万元 2.5 采购编号: ZZMC-2018-278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 2.9 质保期: 3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5、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提供 2017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 财务状况报告 ; 3.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 2018 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3.4 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取暖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产品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准时完成设备供应与
6、安装能力。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4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3.9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濮阳
7、市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无需报名。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 10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伍 万元整( 50000 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 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
8、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 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 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 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公告期限 5 本次公告期
9、限 5 个工作日 10.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地址:卫都路与昆吾路交叉口西 100 米南岸水榭 3 号楼 3 楼 联系人:李远 联系电话: 18603934455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 55 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0393-6658899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2.1 采购人 采购人: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地址:卫都路与昆吾路交叉口西 100 米南岸水榭 3 号楼 3 楼 联系人:李远 联系电话: 1860393
10、4455 1.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 55 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0393-6658899 1.2.4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 2)提供 2017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 财务状况报告 ; (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 2018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1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取暖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产品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准时完成设备供应与安装能力。 (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 购 活 动 ; 【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7 条
12、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 ( 9)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2.10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 受 1.3.1 项目名称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替代”工程 -碳纤维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1.3.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3.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1 采购内容 5915 台碳纤维电暖器 1.4.2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4.3 交货安装期 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中标单位必须在工期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由于本次采购时间紧迫,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时间发放,需要求供应商承诺有一定库存量,保证交货期,如未按时全部交货,
13、将承担全部后果。不支付任何款项并解除合同 且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1.4.4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现场考察 不组织 1.7 分包 不允许 1.8 样品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实物彩色照片。 2.2.2 采购人修改、澄清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网上发布 3.8.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伍 万元整( 50000 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标段 ),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
14、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 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 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 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3.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 60 日历天 3.10.3 签字和盖章要求 签 字: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写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出
15、具的授权委托书。 盖章: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章或者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章。 3.10.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壹份( U 盘要求内容完整并能正常读取数据)、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3.10.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各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厚度自行考虑分册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备注:投标文件书脊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如有分册还须注明“第 册,共 册”。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盖投
16、标人单位章,电子文档应单独密封。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4.2.1 递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2018年 10 月 22日 9时 00 分 4.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 5 人; 评标
17、专 家 确 定 方 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6.1.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名 6.5.4 本项目采用评标办 法 综合评分法 7.3 中标候选人公告 媒体及期限 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标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7.7 履约保证金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7.8 中标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机构支付 20000元中标服务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最高限价 591.5 万元 10.2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基本条款
18、 1、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中标后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换新机,三年内免费保修。 2、售后服务条款:自行编制。 10.3 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 7 个工作日 组织验收。采购人成立 6 人验收工作组(区发改委 1 人、区财政局 1 人、区投融资中心 1 人、区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 1 人、开州街道办事处 1 人、卫都办筹备组 1 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规定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采购人将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2、中标单位的供货发票必须在濮阳市税务机关开具,以保证本项目税金由濮阳市税务机关征收
19、。 3、合同签订后按要求供货完成,中标单位 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019 年 4 月底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5,预留合同价款的 5作为质保金;第二个采暖季结束后,即 2020 年 4 月底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0.4 投标语言 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 10.5 政府采购政策 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 2011】 181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提供有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