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进一步规范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市场各方主体责任,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目标,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改进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逐步构建诚实守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我县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二、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建筑市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建筑市场秩序有所改善。但是,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建设工程量大面广,建筑市场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任意压低造价和压缩工期、恶意拖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