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方案为了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有关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一)污水处理厂成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与职责1、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污水处理厂厂长成 员:办公室主任、安全科科长、污水处理生产主管2、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对一般污染及较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支援和协调工作;(2)负责污水厂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和减轻污染危害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3)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和省环保局报告污染事故的发生、危害与处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4)负责对污水厂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方案实施组、监测组的组成与分工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污水处理厂办公室主任兼任,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有:(1)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各项职责;- 1(3)协助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