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 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二、 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三、 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