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原文: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解读:“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1学法守法。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得有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的言行。坚决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2学习宣传。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3保持一致。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原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