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首次晋级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2006年-2008年年度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如专任教师不在相应的专业岗位上任教,不得参评本岗位最高级,在原岗位任职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并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人员,因学校工作需要不在相应专业岗位上任教,可参加对应岗位的聘用。3、聘任到三级岗位必须在正高岗位任职3年以上,聘任到六级岗位必须在副高岗位任职3年以上,聘任到五级岗位必须在副高岗位任职6年以上。其中,50周岁以下人员聘用到三级岗位必须获得省特级教师及以上荣誉;50周岁以下人员聘用到五级岗位必须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综合性荣誉;40周岁以下人员聘用到六级岗位必须获得市区教学能手或其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5、聘任到九级岗位必须在中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聘任到八级岗位必须在中级岗位任职4年以上。其中,35周岁以下人员聘用到八级岗位必须获得市区教学新秀及以上荣誉。6、聘任到十一级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