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工程部位路基工程交底项目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复核人日期交底内容:一、一般规定1.1路基施工前应掌握影响范围内地下埋设的各种管线情况,制定安全措施施工中发现危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按照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处理1.2路基施工应做好施工期临时排水设施总体规划,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综合考虑,并与工程影响范围内的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1.3机械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进行人工作业1.4施工机械设备不宜在坡度大的边坡区域作业,必要时应采取防止设备倾覆的措施1.5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各机械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6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地段上作业的机械应采取防止机械倾覆基坑坍塌的安全措施1.7弃方除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应现场核实弃土场的具体情况,弃土场四周应设立警示标志2)弃方不得影响排洪通航,不得加剧河岸冲刷水库 湖泊岩溶漏斗及暗河口处不得弃方桥墩台涵洞口处不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