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修改内容对照与解读2017年10月30日,住建部公布了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简称“2017版合同文本”)。与2013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简称“2013版合同文本”)相比,2017版合同文本主要针对“缺陷责任“与”质量保证金”两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见附件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对照表。一、关于“缺陷责任”的修改(一)关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的修改关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2017版合同文本做了如下方面修改: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由“实际竣工日期起”,修改为“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增加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3、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