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挂 牌 文 件 交易 序号: 17071 宗地编号:珠国土储 2017-30 坐落位置 : 洪湾港片区环港东路西侧、港平路北侧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日期: 2017年 5 月 24 日 本挂牌文件包含以下资料: 1声明 1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网上 挂牌出让公告 2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竞买网上交易须知 5 4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竞买流程图 17 5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证明书(样本) 18 6 珠海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成交确认书(样本) 19 7承诺书(样本) 20 8 珠海市国有建设用
2、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及附件 (样本) 21 9关于挂牌标的物的情况说明 48 10注意事项 49 10.挂牌出让地块用地范围图 50 11.挂牌出让地块用地位置示意图 51 - 1 - 声 明 1本挂牌文件由出让人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共同发布; 2竞买人一经竞买,视为认可本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 3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公告与本挂牌文件不符的,以本挂牌文件为准; 4本挂牌文件的所有附件由出让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 5竞买人在阅读本挂牌文件时发现装订错误、漏页的 ,应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补发。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交易 序号: 1707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 珠国土储 2017-30 地块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交易 序号/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 M2) 规划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楼面地价元/M2) 增价幅度 (楼面地价元/M2/次) 最高限价(楼面地价元/M2)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7071/珠国土储2017-30 洪湾港片区环港东路西侧、港平路北侧 53718.6
4、4 二类居住 住宅70年;商业40 年 3.0且1.0 一级建筑覆盖率28%;二级建筑覆盖率 20% 35% 人民币 5000 人民币 50 人民币 7000 人民币 80500 备注 1 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可配套建设少量商业,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 5%以内,并应独立占地; 3上述地块用于企业员工生活配套项目建设,项 目所建住房仅限销售给竞得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员工或香洲区洪湾港及周边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员工(员工身份由相关企业注册地政府(管委会)凭劳务关系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核准确认),员工所购住房自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之日起 10 年内不得转让; 4上述地块配套
5、建设的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 15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 30-60 平方米)、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15309.82 平方米)由用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香洲区政府,并由香洲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香洲区 政府; 5上述地块配建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 120 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与项目开发企业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 6上述地块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不集中建设,应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标准
6、原则上与配建项目销售的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同时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的标准完成装修。在项目批准预售或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时,由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 积总量,从住宅建设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产权无偿归香洲区政府所有; 7当上述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 200 平方米 /次进行竞买,配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 8 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
7、有 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 9竞得人须向香洲区红湾股份合作公司支付新农村建设资金人民币 300 万 元; 10竞得人须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1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书,即承诺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12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二、挂牌出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8、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 规和政策另有- 3 - 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三、挂牌文件索取: 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 2017年 5月 27 日 9 时至 2017年 6 月 14 日 16 时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到交易中心 1101室索取挂牌文件。 四、交易方式及竞买要求: 1、本宗土地挂牌出让以网上 交易 方式进行。 2、竞买人须通过珠海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 网上限时竞买 。 3、本宗土地出让价格设有最高限价,当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竞买价格
9、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后,按挂牌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网上竞买操作说明: 竞买人须先登录交易中心网址注册用户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 CA 数字证书,下载并安装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须与交易中心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中心网址下载用户手册。 六、竞买资格申请和审查: 竞买人应于 2017年 6月 7日 9时至 2017年 6月14日 16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审查,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 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 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并出具竞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七、保证金交纳: 取得竞买资格
10、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 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月 15日 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时间安排: 网上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 2017年 6月 7日 9时。 截止时间: 2017年 6月 16日 10 时。 九 、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咨询电话和 地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56) 2686621、 2538130、 2538700(地- 4 - 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 288号国际科技大厦 B座二楼); 珠海市土
11、地储备发展中心:( 0756) 3268639、 3268686(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 2002号)。 十 一 、网址: 国土资源局网址: http:/ 交易中心网址: http:/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 5月 17日 - 5 - 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 凡申请挂牌竞买的竞买人,皆视为自愿接受本须知约束。 第三条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以诚信原则披露交易信息,不承 担交易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申请竞买之前,竞买人
12、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的相关文件,对未能披露的情况,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可现场踏勘网上交易的土地。对交易相关文件或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交易中心咨询或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一经申请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交易条件、现状和相关交易文件的约束,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本须知所指挂牌标的物,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按现状交易。 第五条 本须知所指保证金、成交价款和税费,除有特别说明外,均须以货币资金支付,不得以任何债权冲抵。 第六条 竞买人无权向交易 中心了解其他竞买人的详细资料、交纳保证金情况、报价情况等非公开的交易信息。 第七条 本宗土地 网上挂牌出让价格不设保留价,设有最高限价(楼面
13、地价) 7000元 /平方米。 第八条 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限时竞买。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后,转为网上竞拍增配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报出增配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交易活动,竞买人 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6 - 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时间当天的 10:00前到达交易中心交易现场,出席本项目的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第九条 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书面、口头、邮寄、电话等其他形
14、式的申请。 第十条 因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故障或 网络中断 等意外事件导致交易失败的,其后续交易事宜按市国土部门的意见处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竞买的,应按照外商投资房地 产的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备案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未获批准、备案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实行公证制度。 第二章 网上竞买申请流程 第十四条 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交易中心网址注册用户。用户注册须以实名注册,填写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 第 十 五条 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绑定
15、(一)竞买人应当取得有效且与竞买人名称相一致的 CA 数字证书并与网上交易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 1.网上交易系统采用的 CA 数字证书,其服务机构由交易中心依法确定。 2.CA 数字证书按照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遗失数字证书及密码的,应当及时到原办理机构挂失并重新申领。 - 7 - 3.办理 CA数字证书须提交资料: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机构(机构员工)数字证书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6、)、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办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珠海分中心 办公地址:珠海市新香洲红山路 26号阳光大厦 802 办公电话: 0756-2629887、 2629987;传真: 2629891 移动电话: 13326682301、 13326683200 联 系 人:谢翠娴 何 敏 (二)新办证书需 3个工作日,竞买人可在项目挂牌开始前提前进行办理。 (三) CA 数字证书取得后需到交易中心进行数字证书与网上交易系统的绑定。 第十六条 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竞买人申请竞买时,应当于 2017年 6 月 7日 9 时至 2017 年 6
17、月 14 日 16时 在网上交易系统的“公告大厅”界面中选择需 参与竞买项目,填写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及上传以下材料。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竞买申请书,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我的项目”中下载打印。 (一 )竞买申请上传资料: 1.竞买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亲自办理的须核身份证原件);承诺书;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 - (核原件); (二 )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 、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竞买人竞买
18、多宗土地、房产和矿业权的,应当分别申请。 第十七条 审核竞买申请资格 竞买人应当于 2017 年 6 月 7日 9 时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 16 时 持所上传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和在网上交易系统打印系统已生成的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到交易中心 1101室进行竞买资格的审核。 第十八条 确认审核结果 交易中心对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一)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申请; (二)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 (三)申请文件或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易中心将在受理申请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届时竞买人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的“我的项目”中浏览或打印竞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第三章 网上报价 第十九条 交纳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人在网上报价前应当按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未按要求到账则不能参加竞买。 (二)出让公告明确允许境外企业竞买的项目,境外企业可以交纳外汇保证金(港币、美元)或者跨境人民币保证金;在交纳外汇保证金(含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