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措施标准与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1.1.1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用定期检查、校验。1.1.2 现场施工用高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1.1.3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1.1.4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1.1.5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1.1.6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二)、 设备及内线安装1.2.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1.2.2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也不得接触连接螺孔。1.2.3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锤子应无卷边、裂纹,带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1.2.4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动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