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6月3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