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业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筑行业改革发展的步伐,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绿色施工健康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云南省建筑业协会在我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业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第三条 为与全国绿色施工总体要求相一致,该项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立足于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高、循序渐进,最终达到在全行业全面开展的目标。各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绿色施工导则,认真实践,积极申报,踊跃参加这项活动。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要求第四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条件:1、申报工程应是以施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