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