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学校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率,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对实训室的日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规定所指实训室是学校范围内的各实验、实训室、语音室、机房等。实训室管理规定凡利用实训室设施者均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不得利用实训室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一、实训室的建立1、教学实训室的建立,须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学校批准。教学实训室的使用要面向多学科,做到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专业实训室可对其他专业师生开放。2、实验室建立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数量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和房屋条件,是承担一定责任的教学、科研实体。3、校内各实训室根据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实训的内容进行划分,归属相对应的院部教务科进行具体管理。实训室的日常运行,实训管理人员配备,实训耗材及设备维修管理均由院部教务科在学校教务处监督下执行。4、各院部教务科配备专门的实训管理人员进行实践教学的日常巡查,实训管理人员的考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