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一、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乌鲁木齐铁路局及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健康得到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病发生率为零。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图”见下页。二、 安全保障措施1、 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一)防尘措施施工现场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施工前对必须接触防尘操作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配备口罩、耳罩、防尘眼镜等防护用品。对接触粉尘的劳动者进行一次尘肺病普查;对有活动性肺结核、严重慢性呼吸道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部疾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严禁从事接触粉尘工作。(二) 防毒措施对有毒原材料、半成品等采取严格控制保管措施,严格执行领取登记制度,杜绝有毒物质向外流放、扩散。施工前对必须接触有毒操作施工及保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为接触有毒操作的人员配备防止毒物挥发的防毒面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及紧急救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