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一、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1.民用建筑民用建筑的BIM实施内容广泛,根据应用的对象、目标分为新建项目和既有建筑目两大类。(1)新建项目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BIM应用,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等阶段,根据不同应用等级,完成一次建模和基本应用的费用计价标准详见附表。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的按照5万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大于30万平方米的按照30万平方米计算。运维阶段的BIM应用系统开发,应在建立竣工BIM模型的基础上,根据运维需求,实施系统开发、信息录入、模型整理和模型入库等工作,具体费用根据项目需求和开发深度,由应用服务双方协商。(2)既有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