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医院中药技术操作规程与管理规范1、调剂人员接到处方前要使用“您好”“请稍等”一类的文明礼貌用语。2、调剂人员接到处方后先要问清患者姓名,与电脑进行核对是否一致。一致后,按照顺序进行中药调配,如果不一致,应及时与开方医生及患者进行沟通。3、调剂人员接到处方时,要仔细阅读并逐项审查。对处方所列药品,药师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坚持“四查十对”,对有配伍禁忌或剂量不对、用法不妥的处方,应当与处方医师联系,促使其更改或者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4、调剂处方时,准确称量(5%),严禁估计取药。需要先煎、后下、冲服等药物,需单包并说明。饮片调剂完毕复核、装袋,调剂人员在处方上签字;在药袋口标明口服或外用药,并标明患者姓名。5、处方调配结束后要要进行二次核对,准确无误后交给患者,交待煎煮方法和服药方法、注意事项或者送到煎药室煎煮。6、调配人员工作时要专心致志,认真负责。7、调配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接打电话或与人交谈等影响工作的活动。门诊中药房岗位操作规程 门诊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