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电力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全面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是指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事项的随机抽查活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管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随机抽查应当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统一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第四条 国家能源局依据电力安全监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库(推荐)(附件)。国家能源局根据电力安全形势变化、执法检查工作需要,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适时对执法检查事项库进行动态调整。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在其监管区域内建立和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监管对象的变动情况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