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首聘业绩、资历积分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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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首聘基础、业绩积分办法一、基础积分(500分)1校龄:年数52任职年限:年数53平均教学工作量:按S/E30计算积分(S:实际工作量,E:额定工作量,按近5年教学工作量取平均值计算)4教学或年度考核:按C10计算积分(C:优秀次数,同一年度不重复加分)5学历学位:每提高一个层次积10分(以专科为起点,硕士博士需获得学位证书)基础总分基础累计得分/同类申报人最高得分500二、业绩积分(500分)1教科研论文或著作:一类论文积40分,二类论文积30分,三类论文积15分,四类论文积5分(最高不超过20分);教材与专著:国家级规划教材、专著积40分,省级规划教材积30分(分值按照主编、副主编、参编逐步递减10分);发明专利积30分(分值按照排名逐步递减10分)。2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排名第1)积80分;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积40分,二等奖积20分,三等奖积10分,参与人员积5分。注:大赛竞赛获奖加分与大赛转评教学成果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计入(取前3名)。3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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