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顾永才,一、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一)重要性涉及到将来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而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如何确认是否属于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018年3月30日由发改委颁布,于2018年6月1日实行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