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整办公装修消防申报程序(一)审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二)审核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1、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