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于1999年。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职业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为适应发展需要,2015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分类结构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与99版相比,维持8个大类、增加9个中类和21个小类,减少547个职业。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中的职业分类表(2015版)大类中类小类职业描述1. 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01.中国共产党机关负责人略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工作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1-02.国家机关负责人1-03.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1-04.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成员组织负责人1-05.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1-06.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专业技术人员2-01.科学研究人员略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