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建筑钢材行业迎新机营改增”利好去产能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两个重要的流转税税种而平行运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步细化,货物和劳务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种分行业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也日益凸显其不合理性。“分税制”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扭曲企业在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为完善和优化我国税制结构,使我国的企业更专业、更科学地参与市场活动,进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民生、促发展,“营改增”已成必然趋势。对于本次即将全面铺开的“营改增”计划,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认为,今年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发力点都是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的运行主体就是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此次推行的“十项改革试点”是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向前推进,更加具体。如钢铁、煤炭、电解铝等这些行业应优先跟进,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形成可借鉴的改革经验。统计表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目前面临着市场需求增速下降、产品结构不合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诸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