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效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减少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员工和劳务人员。第二章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职责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参加相关部门的资格培训,获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二、办公室负责新入公司员工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活动;项目部负责二级安全教育培训;班组长负责班组内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由安全科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公司安全副经理批准落实专人组织送培。四、安全科负责日常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计划制订、组织、实施,并负责考核、评价、记录。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一、基本规定:凡本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