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与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新旧版施工合同的主要区别围绕着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金与履约保函、质量保修金的比例等几个方面进行略微变动,其中缺陷责任期的起点由原来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更改为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个人认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应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之前;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不能重复收取,并且质量保证金的比例由原来的5%降为3%,且建设方需对质量保证金支付利息;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一、明确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的同等作用2013版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1.1.4.4中: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017版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1.1.4.4中: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