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政策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800元/生年。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