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排球项目14岁至17岁年龄组竞赛规程一、竞赛项目:男子14岁至17岁年龄组、女子14岁至17岁年龄组。二、竞赛日期和地点:男子比赛于2011年6月22日至30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举行。女子比赛于2011年6月10日至18日在江苏省淮安市举行。三、参加单位:男子:石家庄市、沈阳市、齐齐哈尔市、南京市、杭州市、青岛市、郑州市、湛江市、海口市、德阳市、北京市东城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闵行区。女子:石家庄市、包头市、沈阳市、齐齐哈尔市、南京市、宁波市、福州市、济南市、郑州市、湛江市、德阳市、北京市东城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闵行区。四、运动员资格:(一)符合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二)必须是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三)运动员年龄:1994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五、参加办法:(一)队的官员:每队领队1名、主教练1人、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员1人,(主教练、教练员、助理教练员不得兼运动员),医生由各代表团统一配备。(二)运动员:每队12名(须在赛前从第一次报名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