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铁山港区防御台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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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北海市铁山港区防御台风 应急预案 ( 2017 年修订版)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 七 年 五 月 - 1 - 目 录 1 总 则 . - 3 - 1.1 编制目的 .- 3 - 1.2 编制依据 .- 3 - 1.3 工作原则 .- 3 - 1.4 适用范围 .- 4 -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 - 4 - 2.1 机 构 .- 4 - 2.2 职 责 .- 5 - 3 监测与预警 .- 10 - 3.1 监测 .- 10 - 3.2 预警发布 . - 11 - 3.3 预 警分级 . - 11 - 4 检查与巡查 .- 12 - 4.1 检 查 .- 12 - 4.2 巡

2、 查 .- 12 - 5 应急响应 .- 12 -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 12 - 5.2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 13 - 5.3 应急响应 .- 13 - 5.4 应急结束 .- 24 - 6 保障措施 .- 24 -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 24 - 6.2 应急队伍保障 .- 25 - 6.3 交通运输保障 .- 25 - - 2 - 6.4 电力保障 . - 25 - 6.5 医疗卫生保障 . - 25 - 6.6 治安保障 . - 26 - 6.7 物资保障 . - 26 - 6.8 资金保障 . - 26 - 6.9 技术保障 . - 26 - 7 宣教、

3、培训与演练 .- 27 - 7.1 宣 教 . - 27 - 7.2 培 训 . - 27 - 7.3 演 练 . - 27 - 8 善后工作 .- 27 - 8.1 灾后救助 . - 27 - 8.2 抢险物资补充 . - 28 - 8.3 修复损毁工程 . - 28 - 8.4 保险与补偿 . - 28 - 8.5 总结与评估 . - 29 - 9 附 则 .- 29 -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 - 29 -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 - 29 - 9.3 预案解释部门 . - 30 - 9.4 预案实施时间 . - 30 - - 3 -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 有序、高效

4、、科学地 做好 台风 ( 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台风 、超强台风 等统 称台风 ,以下同 ) 的 防范与处置工作 , 全面提高 我 区防御台风灾害能力, 最大程度地减 轻台风灾害带来的 损失,保障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 社会 经济 持 续稳定 发展 ,特制订本 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国家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 ; 1.2.2 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洪法办法

5、、广西壮族自 治区突发气象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 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科学 应对 。 坚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应对 台风 灾害 。 1.3.2 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 各级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的责任主体,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 1.3.3 以防为主、 “ 防避 救 ” 结合 。 坚持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 4 - 以防为 主、 “ 防 避 救 ” 结合 , 不断提

6、高防御台风灾害能力 。 1.3.4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因地制宜 , 合理、科学采取各项应对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 防御工作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3.5 全民参与 、 合力抗灾 。 实行 全民 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的工作机制 ,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防御台风灾害 。 1.3.6 快速反应、 高效 有序 。 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级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影 响我 区 台风 灾害的防 御 和 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 工作。 2 组织指挥 机构

7、 及职责 2.1 机 构 北海市 铁山港区 人民政府设立北海市 铁山港区 防汛 抗旱 指挥部(以下简称 区 防指),其办事机构 为 北海市 铁山港区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 防 汛 办,联系电话: 8527331,传真:8527339,电子邮箱: )。 指 挥 长: 由 区 政府分管副 区 长担任。 副指挥长: 由区政府办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区农业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担任。 成 员: 区政府办 、 区水利 局、区委宣传部、 区综治办 、区交通运输局、 区公安分局(含区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区边防大队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区卫生 计生

8、 局、 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 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铁山港大队 、- 5 - 区文体广电局、区科技局、区林业局、区司法局、 区安监 环保 局 、北海铁山港 海事处、 区工信局、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区残联、 铁山港 (临海 )工业区管 理 委 员 会综合服务中心 、区机关事务局、区国土分局、 区电信分公司 、 市供电局铁山港供电分局、南康镇人民政府、兴港镇人民政府、营盘镇人民政府 等单位 各一名 负责 领导, 组成人员名单另行文明 确。 区 防指各成员单位 、 各 镇人民政府 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 2.2 职 责 2.2.1 指挥机构 区 防指: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

9、区 、北海市 有关防汛 抗旱 抢险救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决定、指令;在 北海市 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 委、 区 政府的领导下,统一 组织 、 领导 、协调、督促 全 区的防汛 抢险 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区 防汛办 : 为 区 防指 的日常办事机构 。 负责 处理好全 区 防汛抗旱工作的日常业务,及时掌握全市汛情、工情、险情、灾情 , 提出工作意见 ; 按照 区 防指的部署,组织 、 协调 、督促、检查 全 区 防御台风工作 及灾后重建工作 。 2.2.2 区 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 区 政府办 : 负责协调、监督全区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 2. 各 镇 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和指

10、挥本辖区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尤其要加强对 海上防台风工作 的措施落实, 具体要做到: ( 1) 汛前, 制订 好各种 防汛应急预案, 完善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 ,落实各项防御与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措施, 落实渔船和海上作业人员联系工作制度; 负责 辖区内 的 船只、近海作业人的 调查摸底,对作业种类、作业地点、联系电话等并一一登记造册,并报区- 6 - 防汛办备案。 ( 2) 接到热带气旋或台风警报信息后, “ 三无”渔船船主和近海作业人员,由各镇人民政府、村委负责跟踪落实, 由他们 将信息发布给海上作业人员以做好回港避风的思想准备工作,确保 100%预警到位。

11、 ( 3) 接到台风预警发布后, 对“三无”渔船船主和近海作业人员,由 各镇按照 乡镇干部联系近海作业人员制度,按属地管辖的原则,每一名乡镇干部负责联系 10 30 名近海作业人员 ,确保受台风影响范围的所对应的 船只、 近海作业人员 100%回港避风 , 并及时向 区 防指 报告 回港避风情况。 ( 4) 台风过后, 负责组织和指挥本辖区 灾后重建 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区 水利局: 负责全 区 防 洪排涝工程的行业 防 台风 安全 管理 工作 。检查、 督促 落实 海 河堤防、闸坝等各类防御工程和行洪河道的安全运行措施, 科学 实施防洪调度; 督促 实施 防御 工程应急处

12、理 ,制定 水毁 工程 修复计划; 协助 区 防指 做好相关工作 。 4. 区 农业局: 负责全 区 农 业生产 的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配、管理 ,收集、整理农 业受灾信息,检查、督促落实农 业 防灾救灾措施,组织做好农 业 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5.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 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铁山港大队 : ( 1) 接到热带气旋或台风警报信息后, 区水产部门通过短信通信平台 ,对我辖区有证渔船、鱼排业主进行群发短信,第一时间对海上作业船只和作业人员进行预警; ( 2) 接到台风预警发布后,由区水产部门 通过渔业公司对船主一一通知,确保警报传递给

13、每个渔船船主,并通过海上渔船监控系统加强监控,要求仍停留在海上作业的渔船立即回港避风;对网箱养殖鱼排的业主,由区水产部门通过网箱养殖协会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全部上岸,并一一进行电话确认,确保人员全部上岸 避 险 。 ( 3) 台风影响期间, 由我区水产部门- 7 - 负责做好返航船只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做好进入本区渔港水域的渔业船舶防风避险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区本级各相关单位和 各镇做好海上(含近海作业)渔船、渔排回港及人员上岸避险等工作 ,并同时做好 全 区 渔业受灾情况 的 收集、整理和 及时向 区 防指 报告 等 工作 ;协助 海事部门 做好海上渔业船只、人员遇险救助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港

14、口、码头和渔业运输船舶的安全 防范 工作 等 。 区水产部门 要 安排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班,对监控系统的船只活动情况 24小时进行监控,如发现渔船有驶离港口则立即要求回港,确保预警未解除前我 区 辖区 内 渔船全部在港避风。 ( 4) 台风过后, 负责指挥全 区 渔牧业防汛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 6. 区 住建局 : 负责 全 区 建筑行业的 防灾救灾 与灾后重建 工作 。检查督促建筑工地、 物业小区等 落实 好防台风安全措施 。 做好 直管公 房危房的 防台风安全 和地下室防涝 工作 。 7. 铁山港 (临海 )工业区管 理 委 员 会综合服务中心 : 负责 工业区园 区 范围

15、内 各 企业 及在建 企业 施工单位 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指导 工作 。 检查督促 各 企业 及在建 企业 施工单位 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并要制定完善在建工程防洪 安全 度汛预案等, 协调各企业 及在建企业 施工单位组织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储备工作 ,及时收集灾情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 8. 区 民政局: 负责 灾民救助和安置 工作。 指导协调各镇政府 组织灾民紧急转移, 落实灾 民的安全安置点, 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倒房重建及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负责 收集核查 灾情 ,与市防汛办共同发布灾情及救灾信息。 9.区残联: 积

16、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 救灾与灾民安置救济工作 ,具体负责 残疾人 的 救灾与灾民安置救济 等 相关工作。 10.区 委宣传部: 正确把握全 区 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宣传工作导向,及时指导、协调、督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与- 8 - 灾后重建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 11.区 发改 局 : 负责指导防汛工程的计划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好重点防御工程、主要河流治理等 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检查督促区粮食局 制订落实 好 1.2 万人 10 天的粮油应急供应计划,报 区 防汛办备案,应急时供指挥部调用。 12.区 教育局: 负责 全 区 教育行业的防台风安全工作。 组织、指导 、 检查 、 督促各类学

17、校做好安全防 范 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督促学校做好危险校舍维修加固和师生防灾抗灾安全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教育行业受灾情况。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及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13. 区 公安 分 局(含 交警大队、 消防支队) 、 区 边防 大 队 :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期间的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 击 阻挠防御台风工作、 造谣惑众和盗窃、 哄抢防御台风物资以及 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 各镇 政府或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 抢险 救灾与灾后重建引发的治安事件。协助 各镇 政府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和转移危险地带及海上渔排、渔船、近海作业人员

18、。必要时对防汛指挥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雨天要加强对交通要道的交通安全管理。 14. 区 财政局: 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应急资金的 保障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向上级争取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资金。会同指挥部制定经费分配方案 报 区 人民政府同意后,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拨应急资金,并监督使用。 15. 区 国土 分 局: 负责因台风影响导致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防御工作 。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崖壁落石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监测,落实预防措施 ; 编制地质灾害 应急 预案,建立群策群防的 应急 体系

19、; 协助做好转移、- 9 - 安置危险区域人员 ; 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及时排除险情,并在抢险期间,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的安全防 范 工作。 16. 区城管局: 负责所辖公共设施和管辖的城区排涝工作。检查督促落实 沿街广 告牌、街道绿化树木 以及所辖其他市政公共设施安全防 范 措施; 检查督促落实城区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措施; 做好城 区 防洪排涝工作。 17. 区 交通 运输 局: 做好所辖海运、水运船只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检查督促本行业各部门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抢修水毁道路(桥梁),清理路障。协调组织好运送抢险、防疫人员、撤离人员

20、和物资、设备所需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18. 区工信 局: 负责商贸企业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 。检查督促商贸企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协调商贸企业组织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储备工作 , 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 负责全 区 旅游行业防汛安全工作 , 督促各部门落实好旅游景区、景点的防御安全措施,向游客宣传抗灾自救知识,做好游客的防 台风 安全及安置工作。 19. 区 卫生 计生 局: 负责 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 医疗救治 、 疾病控制 和 生活饮用水、食品 等 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 工作 ,做好遇险获救人员的医治工作, 并及时向 区 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 等医疗卫生 信息。 20. 区文体 广电局: 根据 区 防指 的指令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 及灾后重建 的宣传报道和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做好防汛抢险救灾 及灾后重建 新闻报道和 声像资料的汇编与保存工作。 21. 区林业局: 负责 各类林区、伐木区的防 台风 安全管理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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