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 业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合 同 任 务 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承担单位(乙方): 保证单位(丙方): 起止年限: 年 月 - 签订日期: 国 家 林 业 局 科 学 技 术 司 制 - 1 - 一、标准项目的技术基础、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国内外技术现状以及制定标准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 2 - 二、标准项目的范围、主要内容 - 3 - 三、标准项目 进度安排 项目进度 截止时间 备注 起草阶段 征求意见阶段 送审阶段 审查阶段 报批阶段 四、技术路线 - 4 - 五、项目经费开支预算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国家补助经费 地方
2、企业 自筹 资料费 设备费 试验验证费 差旅费 劳务费 会议费 专家咨询费 其它费用 合计 注:标准经费的使用范围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行 200729 号)执行。 - 5 - 六、标准项目负责人 甲方(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联系人 电 话 邮箱 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邮编) 丙方(保证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 6 - 七、标准项目主要起草人员 姓名 单位 职称 专业 联系电话 - 7 - 共 同 条 款 签约各方,共同同意: 1、在标准项目制定、修订过程中,乙方
3、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完成任务。 2、标准项目完成 征求意见、送审材料后, 乙方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和林业标准管理有关法规、办法等规定的程序提出 标准项目 审定验收 报告 ,甲方应按照标准项目相关管理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完成标准项目。标准计划项目的完成以承担单位报送报批材料为准 。 3、标准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他用。 4、乙方因故撤消合同,或由于主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进行,乙方应退还项目经费。 5、丙方应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保证执行合同。 6、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分存甲方一份,乙 方一份,丙方一份。在执行合同过程,如需修改合同的某些条款,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修改。 7、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丙三方均负有相应的责任。 8、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8 - 签订合同各方: 委托单位(甲方)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承担单位(乙方)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保证单位(丙方)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