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路局峡江分局路政许可项目办理流程图审批项目:权限内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机构:峡江公路分局路政管理大队许可期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当地公路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1、载明设置广告牌、标牌等非公路标志的理由、地点、时间及保持期限的申请;2、广告牌、标牌等非公路标志的外廊尺寸、结构及安全性能的说明;3、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公路分局依法受理申请人的书面申请路政人员现场勘察公路分局确认申请人的申请合法后,签署意见。国、省道应将申请书、审批表、现场勘察图、协议书等有关材料送市公路局行政服务科审批。收取路产占用费后颁发路政管理许可证,及时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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