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章节号 8.5.2 8.5.3 版次 第 2 版第 0 次修订 第 93 页 共 94 页 1.目的 通过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原因,将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过程和项目开发建设的全过程。 3职责 3.1 工程部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 纠正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 工程部负责收集以下的有关信息,进行调查分析,确定是否采取纠正措施: a) 质量体系内审及第三方验证的不符合项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日
2、常体系运行监督检 查的结果; b) 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 c) 顾客意见及处理情况; d) 实施监督和测量中发现的问题; e) 各部门执行公司经营生产计划中发现的问题。 4.1.2 工程部根据上述信息,对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顾客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评价,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对象,填写“纠正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4.1.3 责任部门接到“纠正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 2 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重大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2 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2.1 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 对本程序 4.1.1 条款规定的信息进行
3、分析,找出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和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不合格,调查分析原因。 4.2.2 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和需要进行改进的项目和目标,由工程部确定应采取预防措施的对象,填写“预防措施通知单”,下发责任部门。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章节号 8.5.2 8.5.3 版次 第 2 版第 0 次修订 第 94 页 共 94 页 4.2.3 责任部门接到“预防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 2 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组织进行预防措施的实施,重大预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3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 4.3.1 各部门严格按照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 行实施,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 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验证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并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效果不明显或无效时,应重新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3.3 当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需要对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时,由工程部负责依据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文件的修改。 4.4 各部门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要予以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 质量记录 5.1 QR16-01 纠正措施通知单 5.2 QR16-02 预防措施 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