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 100mm 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4、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 1.5m 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 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下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 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