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已经2017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7年2月7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1/11精品文档第三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