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游成绩评定标准设想九年制义务教育音乐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小学一、二年级音乐课以唱游为主线,强调在动中学、玩中学、乐中学,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为进一步提高能力打下扎实的基础。为了对小学低年级音乐教学进行评估,及时反馈信息,以便改进教学,也为了对儿童学习音乐情况作出必要的成绩评定,克服评分中的随意性、印象分,特设想小学唱游成绩评定的标准,以供教师在实施中参考:一、指导思想唱游成绩的评定,应以教学目标为依据,以教材内容为基准,从总体上讲,它不仅包含音乐知识和技能,还应包含对学生的情操、品行的陶冶和兴趣、毅力、自信心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因此,对小学低年级唱游成绩的评定应从认知、操作和情意三个方面进行。二、内容要求认知在音乐游戏中能感知、模仿和听辨音的长短、高低,强弱,音色的变化和速度的快慢,能逐步认识并学唱d、re、i、sl、la以及fa、si的唱名。并了解各音的音位。在节奏游戏中逐步认知休止符、的时值,知道小节、小节线、终止线,会按节奏谱进行拍击,在演奏中认识儿童节奏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锣、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