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工程施工时应注意事项 粗木工程第一条 粗木工程订定水平椿板时,应注明与基准水平点的高度差,并在水平椿板上绘明挖土宽度、墙厚、柱中心线等,做为施工的准绳,订立完成后,应由工地主任详细复核无误并报查验后,方可开始挖土的工作。第二条 复核各项放样,尤其是地下室及一楼,应重新核对所有尺寸,如有错误,即时改正,以免以后无法更改,楼梯、平台、踏步需画出墨线以为组模工作时的准绳。第三条 放样完成立门窗框时,应注意位置是否正确,及垂直、水平等,并应加设保护板。第四条 门窗框靠混凝土的面前,亦应事先加设铁件,以便灌浇混凝土时,埋没在内增加牢固。第五条 砖墙施砌完成时,应注意固定门框材料,可收回者应即收回,以免使模板工随便裁剪损失浪费材料。第六条 每层楼板灌浇混凝土前,在楼板四周模板上及各柱筋上画水平高度记号,作为灌浇混凝土时的高低凭据,施工前应复核门窗是否有变形或移位。 土方工程第七条 基础挖土时应核对其位置宽度及深度是否正常,并随时注意安全措施。第八条 各层楼板灌注混凝土前,须以水淋湿模板,以水泥浆灌入柱底及施工接头。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