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第三条 本公司的车辆由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第四条 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第六条 各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附表3.5.3)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调派。无“派车单”者,守卫得禁止出车。第七条 “派车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但可以用“出货清单”代替。守卫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管理部处理。 第八条 车辆进出厂应将“派车单”第一联交守卫签注时间,并得接受守卫查点车上装载物品,合于第十一条的非公用派车,并需加注里程数。守卫于翌日将所有派车单转交管理部查核。第九条 无“派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守卫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