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招标编号: BIECC-ZB0724 第一册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 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1 一 说 明 . 1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 1 2 资金来源 . 2 3 投标费用 . 2 二 招标文件 . 2 4. 招标文件构成 . 2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 3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 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4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 4 8. 投标文件构成 . 4 9. 证明 服务 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 6 10. 投标报价 . 6 11
2、. 投标保证金 . 7 12. 投标有效期 . 8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8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9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9 15. 投标截止期 . 10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0 五 开标及评 标 . 10 17. 开标 . 10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1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1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 12 21. 比较与评价 . 12 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 16 六 确定中标 . 16 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 16 24确定中标人 . 16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 17 2
3、6中标通知书 . 17 27. 签订合同 . 17 28履约保证金 . 17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 18 1 定义 . 18 2 技术规范 . 18 3 知识产权 . 18 4 包装要求 . 19 5 交货方式 . 19 6 付款条件 . 19 7 技术资料 . 19 8 质量保证 . 19 9 检验和验收 . 20 10 索赔 . 21 3 11 延迟交货 . 21 12 违约赔偿 . 22 13 不可抗力 . 22 14 税费 . 23 15 合同争议的解决 . 23 16 违约解除合同 . 23 17 破产终止合同 . 24 18 转让和分包 . 24 19 合同修改 . 24 20
4、 通知 . 25 21 计量单位 . 25 22 适用法律 . 25 23 履约保证金 . 25 24 合同生效和其它 . 25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26 第四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 29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 30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 32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 33 附件 4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说明一览表 . 34 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 35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 36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 37 附件 8 业绩证明文件 . 48 附件 9 售后服务承诺书 . 55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
5、函 . 56 附件 1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样本) . 57 附件 1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样本) . 59 第五章 投 标 邀 请 . 62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62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 64 第八章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66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 采购人 :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 公司 。
6、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1.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5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 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6 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1.2.7 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有涉及到
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 1.2.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1.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0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 服务 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2 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 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5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
8、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5.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6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 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 服务 的内容及详细 服务 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9、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五章 投标邀请书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八章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
10、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人可对
11、招标文件中“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 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5 7-1
12、 法人营业执 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须有有效年检 )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 投标人 的资格声明(格式) 7-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9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8 业绩证明文件 8-1 投标人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说明 8-2 组织管理及人力配置方案 8-3 本项目详细的技术
13、方案 8-4 本项目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实施进度计划 8-5 售后服务机构保障说明及证明 8-6 培训、售后服务承诺 8-7 其他 附件 9 售后服务承诺书 6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1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样本) 附件 1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样本)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 投标人 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 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
14、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主要信息和质量的详细说明。 9.2.2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的时限、内容和费用。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 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 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技术性能要求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应答要实质上相当于招
15、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 7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 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子系统建设 及相关服务报价应包含设计费用、研发费用、实施费用及试运行费用、正常的税金、服务费及其它的一切费用等。投标人不得再向买方收取中标金额之外的任何费用; 10.4 为了方便
1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 投标,依据本须知第 20.3 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 此项目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 投标总报价的 1% 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支票 外 埠:汇票、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