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内河水上交通突发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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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 南通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工作原则 .1 1.5 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分级 .2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 2.1 应急指挥机构 .4 2.2 运行管理机构 .5 2.3 应急现场指 挥部 .5 2.4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5 2.5 若干应急小组 .8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9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9 3.1.1 预警信息内容 .9 3.1.2 预警信息来源 .9 3.2 预警分级 . 10 3.3 预警信息发布 . 11 3.4 预警预防措施 . 11 4

2、信息处置 . 12 5 应急响应 . 13 5.1 先期处置 . 13 5.2 启动预案 . 14 5.3 基本应急 . 14 5.4 分类处置措施 . 17 5.4.1 安全防护 . 17 5.4.2 人员伤亡事件 . 18 5.4.3 船舶火灾爆炸突发事件 . 18 5.4.4 干线航道堵航事件 . 19 5.4.5 船舶污 染水域事故 . 19 5.4.6 主要干线航道桥梁倒塌 . 20 II 5.4.7 自然灾害 . 20 5.5 扩大应急 . 21 5.6 应急结束 . 21 5.6.1 应急解除判别指标 . 21 5.6.2 应急终止程序 . 21 6 后期处理 . 22 6.1

3、人员安置、物资征用与补偿 . 22 6.2 善后处理 . 22 6.2.1 伤员的处置 . 22 6.2.2 获救人员的处置 . 22 6.2.3 死亡人员的处置 . 22 6.2.4 船舶或设施残骸 处置 . 22 6.2.5 保险 . 23 6.3 总结评估 . 23 7 应急保障体系 . 23 7.1 应急队伍 . 23 7.2 应急物资保障 . 23 8. 综合管理 . 24 8.1 应急培训 . 24 8.2 应急演练 . 24 8.3 责任与奖惩 . 24 9 附则 . 24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 24 9.2 周期性评审与备案制度 . 24 9.3 制定与解释部门 . 25

4、 9.4 预案实施时间 . 25 附件 1 南通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图 . 26 附件 2 南通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 27 附件 3 南通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通讯录 . 28 附件 4 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报告主要内容及报送途径 . 29 附件 5 全市地方海事系统应急保障队伍 . 30 附件 6 全市打捞应急保障队伍 . 33 附件 7 公安、航道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等应急保障船艇 . 34 附件 8 全市地方海事系统防污应急器材和设备 . 37 附件 9 社会防污应急器材和设备 . 38 1 南通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

5、目的 为了快速、有效地做好南通市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提高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和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干线航道畅通,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保障我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公

6、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南通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在本市内河(长江除外)通航水域和水上风景 游览区(长江、濠河风景游览区除外)内发生 较大及以上 水上交通事故、重大险情、船舶污染水域、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所采取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行动。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南通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2 水上搜寻救助应急资源,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策群应的联动工作局面,及时高效开展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根据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行市、县(区)分级管理,由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水上搜救机构

7、就近实施应急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形 势、准确决策、相机处置,确保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优先救助人命。建立健全水上搜寻救助决策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尽力控制灾害损失,保证搜救决策的科学性。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应对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 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分级 I 级(特别重大

8、)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1、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 (含失踪 ),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的; 2、船舶溢油 1000 吨以上致水域污染的; 3、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的; 4、危险化学品船舶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特别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 5、需要启动国家应急预案,调用本省以外资源予以支援的; 6、其他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3 产生重大影响的。 II 级(重大)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1、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 ),或者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的; 2、船舶溢油 500 吨以上 1000 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 3、重要港口

9、遭受严重损失,一般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的; 4、危险化学品船舶发生火灾、爆炸、沉没或严重泄漏,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 5、调用本省内资源能够控制的; 6、对本省社会、经济等产生重要影响的。 III 级(较大)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1、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 ),或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的; 2、船舶溢油 100 吨以上 500 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 3、重要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一般港口遭受严重损 失的; 4、危险化学品船舶发生火灾、爆炸、沉没或泄漏,造成较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 5、调用本行政区域内资源能够控制的; 6、对本行政区

10、域内社会、经济等产生重要影响的。 IV 级(一般)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1、造成 3 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 ),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的; 2、船舶溢油 1 吨以上 100 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 3、一般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的; 4、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的。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 ”包括本数, “以下 ”不包括本4 数。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 办事 机构、应急现场指挥部、若干应急小组等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是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搜寻救助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南通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议定内河搜

11、救工作中的重要事宜,组织领导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工作。 当发生特别重大( 级)、重大( 级)事件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发生较大( 级)事件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 办(市应急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经信委、市外侨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通海事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地方海事局、中国电信南通分公

12、司、中国移动南通分公司、中国联通南通分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我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的应急反应;进行应急反应各阶段的决策,向各成员单位和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向省水上搜救中心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及处置情况,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5 请求市水上搜救中心和邻近市的支援;决定应急经费安排、审定应急经费预算;指导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开展其他相关重大工作事项。 2.2 办事 机构 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13、中心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组织突发事件损失调 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制定、完善管辖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水上搜救演练,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培训;建立和更新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组织交流和推广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宜。 2.3 应急现场指挥部 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指定并确定现场指挥部

14、成员。被指定的现场指挥(员)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承担现场指挥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是:执行应急指挥机构的各项应急指令,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和损失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指挥机构提出下一步搜救应急行动及中止、终止行动的建议等。 2.4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 1)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事故救援情况的6 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市直新闻媒体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指导、协调职能部门对外发布信息,澄清不实信息。 ( 2)市政府办(市应急办): 根据市应急指挥中心要求,做好信息汇总 、值守应

15、急、综合协调等工作。 ( 3)市交通运输局 (市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港口、公路及其他交通资源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负责管辖水域搜寻救助现场的水上交通管制,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负责组织开展、参与管辖水域内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承担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 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资源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依法参与水上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 5)市公安局: 负责接报水上险情报警信息的转递,搜寻救助现场的 治安管理,陆上交通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管制,以及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等相关工作。 ( 6

16、)市民政局: 负责协调做好中国籍获救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国籍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的相关工作。 ( 7)市财政局: 按照市政府批准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资金。 ( 8)市城乡建设局: 负责参与所管辖水域桥梁、过河自来水管道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 9)市水利局: 做好相关水利枢纽的运行调度和水位保障工作,及时通报特殊水情、汛情,为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7 ( 10)市农业委员会 : 负责报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通知相关管理部门采取应急反应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

17、污染。 ( 1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负责有关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必要时在突发事件水域建立临时救护站,做好防控疫情、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按规定要求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 12)市环境保护局: 参与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负责协调组织水质监测,提供监测数据和必要的环 境保护技术支持。对回收的危险废弃物提出安全处置意见。 ( 13)市海洋与渔业局: 协调渔业船舶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及时通知或敦促可能受污染损害的水产养殖区作好防备,负责对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进行处理。

18、 ( 14)市经信委: 负责水上搜救相关应急资源的调配工作;负责协调水上搜寻救助通信保障工作和技术支持工作。 ( 15)市外侨办: 对涉外事宜进行磋商和协调。 ( 16)市旅游局: 对旅游事宜进行磋商和协调。 ( 17)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 18)南通海事局: 根据需要负责对长江进入我市内河船舶的管理,协助征调应急救助船舶和设备。 ( 19)市气象局: 负责及时提供气象监测实况,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警报;并提供水上搜寻救助所需的气象服务。 8 ( 20)市消防支队: 负责船舶、设施火灾现场扑救的组织和指挥。 ( 21)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19、、联通公司: 负责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信保障工作和特殊情况下的通信应急恢复工作,负责为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提供 GPS、手机信号定位等技术支持,负责跨河通讯线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22)供电公司: 负责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电力保障工作 ,负责跨河电力线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5 若干应急小组 ( 1)综合协调组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市 安监局 、市公安局 、 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单位(部门)。 ( 2) 事故 救 援 组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 、航道 )、安全生产监督局、 南通海事局、 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 、 市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部门)。 ( 3) 安全保卫 组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等相关单位。 ( 4)专家咨询组 成员由安监、海事、救捞、消防、医疗卫生 、环保、石油化工、水文、气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 5) 医疗救护组 成员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等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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