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一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的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a.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b.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告等; c.厂党委会、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d.厂党代会、职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团代会等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e.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f.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g.上级机关领导电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h.反映本厂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I.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j.工厂向上级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