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经营合同: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第一总则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签订如下协议:(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一条根据(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第二条协议双方分别为: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第二定义与解释第三条名词解释: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0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件。2.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