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30 高速公路(界河外环线)工程五标 先张法空心板梁 生产技术交底 二 00 五年八月十日 上海 A30高速公路 (浦东段 )第五标段 中建七局 项目经理部 1 先张法空心板板梁生产技术交底 一、工程概况 A30五标段为沪崇苏立交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内,上部结构分为预应力砼空心板采用 C40 或 C50 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钢束采用 15.24高强低松弛钢绞线,空心板采用先张法施工。 二、交底依据 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2000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总标准 JTJ071-98及有关部门标准规范 3、上海市公路处公路工程质量竣工资料表示汇编 4、钢绞线技术标准( GB/
2、T5224-1995) 5、锚具夹具技术标准( GB/T14370-2000) 三、总体目标 创“优良工程”“精品工程”,确保无质量事故发生,争取市政金奖 。 四、质量控制 (一 )底模与台座 1、底模要有 足够的承载力且表层宜铺设 5mm 钢板,表面平整光洁,平整度 1mm。 2、承力台座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其抗倾覆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1.5,抗滑移系数应不小于 1.3。 3、横梁须有足够的刚度,受力后挠度应不大于 2。 4、在台座上铺放预应力筋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沾污预应力筋。 5、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及各项张拉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 )模板制作与安装 所有设计
3、和施工的模板、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荷载,保证结构物各部分形状、尺寸准2 确,表面光洁。 1、模板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1)承包人在模板制作开工前不少于 14 天,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设计的复印件请求批准。 2)钢模板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 GBJ214-82 钢模板技术规范规定。 3)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 平整、光滑、不漏浆,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表面平整、形状准确,不漏浆,有足够的强度、刚度。 4)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倾斜度、顶面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进行全面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能浇筑混凝土。 5)浇筑混凝土之前,模
4、板应涂刷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同一品种脱模剂。浇筑时发现模板有超过允许偏差变形值的,应及时纠正。 2、模板、支架和脚手架的拆除 1)不承重侧模板的拆除,应保证不致由此引起混凝土损坏,并在混凝土强度达到 2.5Mpa时方可拆除。 2)由于拆模不当而引起混凝土损坏,其修补费用应由承 包人承担。 3、模板、支架和拱架制作及安装时的允许偏差见表二。 模板、支架及拱架制作时的允许偏差 表一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木 模 板 制 作 ( 1)模板的长度和宽度 5 ( 2)不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3 ( 3)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 ( 4)平板模板表面最大的局部不平 刨光模板 3 不刨光模板
5、5 木模板制作 ( 5)拼合板中木板间的缝隙宽度 2 ( 6)支架、拱架尺寸 5 ( 7) 榫槽嵌接紧密度 2 钢 模 板 制 作 ( 1)外形尺寸 长和高 0, -1 肋高 5 ( 2)面板端偏斜 0.5 ( 3)连接配件(螺栓、卡子等)的孔眼位置 孔中心与板面的间距 0.3 板端中心与板端的间距 0, -0.5 3 沿板长、宽方向的孔 0.6 ( 4)板面局部不平 1.0 ( 5)板面和板侧挠度 1.0 模板、支架和拱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在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该表的规定 表二 项 目 允许偏差( ) 模板标高 基柱 15 柱、墙和 梁 10 墩台 10 模板内部尺寸 上部构造的所有构件 5,
6、 0 基础 30 墩台 20 轴线偏位 基础 15 柱或墙 8 梁 10 墩台 10 装配式构件支承面的标高 2, 5 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模板表面平整 5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 3 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 10 预留孔洞截面内部尺寸 10, 0 支架和拱架 纵轴的平面位置 跨度的 1/1000或 30 曲线形拱架的标高(包括建筑拱度在内) 20, 10 (三 )、钢筋工程 一)一般规定 1、 钢筋必须按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设置识别标志。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以遮盖。 2、钢筋应具有
7、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对桥涵所适用的钢筋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 3、以另一种强度、牌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中所规定的钢筋时,应了解设计意图和代用材料性能,并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J023)有关的规定。重要结构中的主钢筋在代用时,应由原4 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4、预制 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拉的级热轧钢筋制作。 二)钢筋的加工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漆、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调直。 3、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级钢筋的冷拉率不一大于 2; HRB335、HRB400牌号的钢筋的
8、冷拉率不宜大于 1。 4、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钩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三规定。 受力主钢筋制作和末端弯钩 表三 弯曲部位 弯曲角度 形状图 钢筋种类 弯曲直径( D) 平直部分长度 备注 末 端 弯 钩 1800 2.5d 3d d 为钢筋直径 1350 HRB335 8 25 4d 5d HRB400 28 40 5d 900 HRB335 8 25 4d 10d HRB400 8 25 5d 中间弯钩 900以下 各类 20d 三)钢筋的连接 1、钢筋的焊接与绑扎接头 1)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不宜绑接。普通混凝土中直 径大于 25的钢筋,宜采用焊接。 2
9、)钢筋的纵向焊接应采用闪光对焊( HRB500钢筋必须采用闪光对焊)。当缺乏闪光对焊条件时,可采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钢筋的交叉连接,无电阻点焊机时,可采用手工电弧焊。各种预埋件 T形接头钢筋与钢板的焊接,也可采用预埋件钢筋埋弧压力焊。电渣压力焊只适用于竖向钢筋的焊接,不能5 用做水平钢筋和斜筋的连接。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方法、适用范围应符合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的规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附录 E-2规定(复印 E-2附后)。 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焊工必须持考试合格证上岗。 4)钢筋接头采用搭接或帮条电弧
10、焊时,宜采用双面焊缝。 5)钢筋接头采用搭接电弧焊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使两接合钢筋轴线一致。接头双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 5d,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 10d( d为钢筋直径)。钢筋接头采用帮条电弧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同级别的钢筋,其总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焊钢筋的截面积。帮条长度,如用双面焊缝不应小于 5d,如用单面焊缝不应小于 10d( d为钢筋直径)。 6)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材 质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焊条、焊剂应有合格证,各种焊接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的规定。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和妥善管理,并应采取防止腐蚀、受潮变质的措施。 7)电
11、渣压力焊、气压焊、预埋件钢筋埋弧压力焊的技术规定及电弧焊中的坡口焊、窄间隙焊、熔槽帮条焊和钢筋与钢板焊接的技术规定可参照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的规定执行。 8)受力钢筋焊接或绑扎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并错开布置,对于绑扎接头,两接头间距离不小于 1.3 倍搭接长度。对于焊接接头,在接头长度区段内,同 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配置在接头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表四的规定。对于绑扎接头,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亦应符合表四的规定。 接头长度区段内受理钢筋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 表四 接头形式 接头面积最大百分率( %) 受拉区
12、 受压区 主钢筋绑扎接头 25 50 主钢筋焊接接头 50 不限制 6 注:焊接接头长度区段内是指 35d( d 为钢筋直径)长度范围内,但不得小于 500 ,绑扎接头长度区段是指 1.3倍搭接长 度; 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尽量少设接头; 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此限制; 绑扎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绑扎搭接长度,对受压钢筋为无涂层钢筋锚固长度的1.5 倍且不小于 375mm;对受压钢筋为无图层钢筋锚固长度的 1.0 倍且不小于250mm。 9)焊接时,对施焊场地应有适当的防风、雨、雪、严寒设施。冬期施焊时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13、第 14 章冬期施工的要求进行,低于 -20时,不得施焊。 10)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五的规定 ;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 0.7 倍。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表五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 C25 I 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 HRB335 牌号钢筋 45d 40d 35d HRB400 牌号钢筋 55d 50d 45d 注:当带肋钢筋直径不大于 25mm 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减少 5d 采用;当带肋钢筋直径 d大于 25mm 时,其受拉钢筋 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增加 5d 采用。 当混
14、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宜适当增加。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拉长度不应小于 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200mm。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 C20 时, I级、 HRB335牌号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 C20的数个相应增加 10d; HBR500钢筋不宜采用。 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当抗震烈度为七度 (及以上 )时应7 增加 5d。 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的搭接长充,以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 11)受拉区 I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 HRB335、 HRB400牌号钢筋的绑扎接头末端可不做弯钩。直径等于和小于 12mm 的受压 I 级钢筋的
15、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30 倍。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2、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的组成及安装 1)对于预制钢筋骨架或钢筋网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2)骨架的焊接拼装应在坚固的工作台上进行,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拼装时应按设计图纸放大样,放样时应考虑焊接变形和预留拱度。 2 钢筋拼装时,对有焊接接头的钢筋应检查每根 接头是否复合材料合焊接要求。 3 拼装时,在需要焊接的位置用楔形卡卡住,防止电焊时局部变形。待所有焊接点卡好后,先在焊缝两端点焊定位,然后进行焊缝施焊。 4 骨架焊接时,不同直径的钢筋的中心线应在同一平面上。为此,较小直径的钢筋在焊接
16、时,下面宜垫以厚度适当的钢板。 5 施焊顺序宜由中到边对称地向两端进行,先焊骨架下部,后焊骨架上部。相邻的焊缝采用分区对称跳焊,不得顺方向一次焊成。 3)在现场绑扎钢筋网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钢筋接头的布置,应符合第 1条的有关规定。 2 钢筋的交叉点应用铁丝绑扎结实,必要时,亦可用点焊焊牢。 3 除设计有特殊规定者外,柱和梁中的箍筋应与主筋垂直。 4 墩、台身,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转角处的钢筋弯钩应与模板成 45,中间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 90。如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与模板的角度最小不得小于 15,在浇筑过程中不得松动。 5 箍筋弯钩的 叠合处,在梁中应沿梁长方向置于
17、上面并交错布置,在柱中应沿柱高方向交错布置,若是方柱则必须位于箍筋与柱角竖向钢筋交接点上。8 但有交叉式箍筋的大截面柱,其接头可位于箍筋与任何一根中间纵向钢筋的交接点上。圆柱或圆管涵螺旋形箍筋的起点和终点应分别绑扎在纵向钢筋上。 4)应在与模板间设置垫块,垫块应与钢筋扎紧,并互相错开。非焊接钢筋骨架的多层之钢筋间,应用短钢筋支垫,保证位置准确。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已安装好的钢筋及预埋件 (钢板、锚固钢筋等 )进行检查。 3、质量检查和质量标准 1)加工钢筋的偏差不得超过表六的规定。 加工钢筋的允许偏差 表六 项目 允许偏差 (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
18、加工后的全长 10 弯起钢筋各部分尺寸 20 箍筋、螺旋筋各部分尺寸 5 2)焊接钢筋的验收和允许偏差 焊接钢筋的质量验收内容和标准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附录 E-2的规定执行。(复印 E-2附后) 3)安装钢筋的允许偏差 钢筋的级别、直径、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 得有 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位置的偏差不得超过表七的规定。 钢筋位置允许偏差 表七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mm) 受力钢筋间距 两排以上排距 5 同排 梁、板、拱肋 10 基础、锚碇、墩台、柱 20 灌注桩 20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 0, 20 钢筋骨架尺寸 长 10 宽、高或直径 5 弯起钢
19、筋位置 20 9 保护层厚度 柱、梁、拱肋 5 基础、锚碇、墩台 10 板 3 (四 )张拉 1、审查先张法张拉台座的牢固性,所用机具的申报,张拉和放张设备的标定; 2、检查已布设的钢绞线和钢筋不被脱模剂或油污污染,且初次张拉力不大于 90的设计张拉力,在非预应力筋合格后再第二次张拉至设计应力,此时尚须检查对失效预应力筋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同时张拉多根预应力筋时,应先调整其初应力,使相互之间的应力一至;张拉过程中 ,应是活动横梁与固定横梁始终保持平衡,并应抽查力筋的预应力值,其偏差的绝对值不得超过按一个构件全部力筋预应力总值的 5。 4、预应力钢绞线采用 ASTMA416-92( 27
20、0)级标准或相当的 J15.24高强度低松弛钢绞线,强度为 RYb=1860MPa, Ey=1.95 105MPa(具体值以实测为准 )。 5、预应力钢绞线控制张拉应力为 0.75RYb,每根控制张拉力 195KN。 6、切断预应力钢绞线时混凝土强度不小于 0.8设计强度。 7、切断预应力钢绞线次序,由两侧向中间分两批左右对称进行。 8、部分预应力钢绞线两端需用内经 20 黑铁管材料包裹隔离,隔离长度详见预应力钢绞线端部隔离长度表(表二) 9、预制板顶部混凝土拉毛以利于现浇铺装混凝土结合。 10、主钢筋净保 护层不小于 30 。 11、放张时,混凝土龄期不少于 7天。 12、对于板长 L 21.96m的空心板,混凝土采用 C50。 13、预应力筋张拉完毕后,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 5,同时不得大于构建最短边长的 4。 14、张拉时,预应力筋的断丝数量不得超过表 12.9.2-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