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谷区文化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 一、 行政许可事项( 21 项) 序号: 1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 行使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十一条: 第十条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办理主体 区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法人身份证明、学历、简历证明; 4.经营场所 产权 证明; 5.组织机构和章程; 6.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周围 200 米范围内方位图(标明
2、街道明称,周边建筑物名称)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8 监督电话 89996021 序号: 2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 行使依据 设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 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变更: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
3、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办理主体 区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一)设立: 1、申请 表 ;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互联网上网服务接入协议复印件; 4、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 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拓扑结构图; 6、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清单; 7、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或资历证明,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证明,其中,经市公安机关培训的信息网络安全员不得少于 3 人; 8、与连锁企业签订的加盟合作认定书; 9、连锁企业的网络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第 8、 9 项加盟
4、企业提供,不加盟无须提供 (二) 变更: 变更地址: 按新筹建、设立提供材料 ; 对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 1、申请表; 2、变更后的场所平面图(图中应标明原经营场地和改、扩建后的经营场地); 3、计算机拓扑结构图; 4、扩建还应提交 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协议以及产权证明等,租赁协议不得单独使用。无产权证的应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5、安全审核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变更均需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5、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8 监督电话 89996021 序号: 3 事项名称 娱乐场所 设立、变更 行 使依据 设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 办理主体 区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一) 设立: 1.申请表; 2.工商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 3.组织机构和章程; 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
6、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 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5.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 200 米内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即游艺机目录和点位图);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噪声检测报告; 10.申请设立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
7、,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变更: 变更地址 :按新设立提供材料。 变更场所内部结构 、改、扩建: 须提供新场所的产权证明、平面图、地理位置图、消防证明、环保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1、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全体出资人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4、公司章程修证案 变更 设备 : 1工商副本复印件 2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 4原有机器目录、变更机器目录、变更后整个场所机器目录 5 新增机器进货凭证(须是目录里指定厂家和机型) 6变更后场所内点位图 7机器照片(在场所内照的正面照
8、) 以上变更均需提供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娱乐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8 监督电话 89996021 序号: 4 事项名称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 行使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 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主体 区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1、申请 表 ; 2、工商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章程(含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负责人任命书;负责
9、人身份、学历、简历证明); 4、单位机构设置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人力资源部颁发的“电影放映员”资格证,属于职业技术鉴定); 6、场所的使用证明和建筑、安全、消防证明复印件一份; 7、设施、设备型号、数量及检测证明等材料各一份; 8、放映场所地址方位图和观众厅座位图。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 期限 6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8 监督电话 89996021 序号: 5 事项名称 文艺表演团体 设立、变更 行使依据 设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
10、条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九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 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主体 区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设立: (一)申请表; (二)工商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演员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 (五)排练场所使用证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 万元以上 ); (七)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 要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后退还原件。
11、须与演员签订用工协议。 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1.中等以上艺术学校(含综合性院校的艺术专业)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2.职称 证书; 3.艺术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4.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件或者出具的书面证明 . 变更: 1.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订案(法人、股东签字); 5.变更住所需提供住所证明;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需提供任职证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
12、8 监督电话 89996021 序号: 6 事项 名称 举办营业性演出 行使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主体 区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在演出日期 3 日前报批 1、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台演出的,需提交演出文艺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合同、协议、确认书等); 3、演出地点确认函(合同、协议、确认书等); 4、演出节目内容及视听材料(演出内容节目单、歌词、剧本及 VCD、DVD 等); 5、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6、依法取 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观众达到 1 千
13、人以上,属大型群众活动,需要公安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消防: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报告 ) 7、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演出日期 1 日前提交); 注:在经过批准的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 1、 2、 3、 4 条材料。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同时提交 5、 6、 7 条材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资金安排计划书和与资金安排计划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 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
14、 (二)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两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3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8 监督电话 89996021 序号: 7 事项名称 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初审) 行使依据 有线电视 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开办有线电视站,必须经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站许可证。 办理主体 区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
15、2、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3、人员身份、学历、简历证明; 4、资金证明复印件一份; 5、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6、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7、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 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8 监督电话 89996021 序号: 8 事项名称 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 批准 行使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工程设计、安装单
16、位承担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的设计、安装任务的,必须经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 办理主体 区 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 3、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 ( 1 名以上固定的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 6 名以上电子专业工程师、 1 名以上经济师、 8 名以上熟练的技术人员 )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实后返还); 5、有线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表格形式:姓名、出生日期、专业、职称、其他) 6、
17、技术设备证明材料(有线电视系统测试仪器清单)。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8 监督电话 89996021 序号: 9 事项名称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 审批 行使依据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申请材料一并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办理主体 区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1、 书面 申请; 2、开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及物业管理
18、资质的相关 证明文件; 3、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方案和规章制度; 4、具有保障安全传送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所要求的资金、相应场地、必要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文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8 监督电话 89996021 序号: 10 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 、变更 行使依据 设立: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
19、请材料。” 变更: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其他出版物发行单位,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出版物发行单位,超过批准部门行政区域变更地址,须依照本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办理主体 区文委(法定) 申请材料 设立: 一、 申请表 ; 二、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 ( 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指:初级出
20、版专业职业资格;出版专业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新闻专业的助理记者、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新闻专业的助理编辑、编辑、主任编辑、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济系列的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等。 )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七、经 营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附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复印件、场所平面图、交通方位图); 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无专人负责) 九、承诺书(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 变更: 1.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订案(法人、股东签字); 5.变更住所需提供住所证明;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需提供任职证明,新任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发行员资质证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市场科 办理地点 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文委窗口 联系电话 89983118 监督电话 8999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