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一 章 专业炉窑 说 明 一 、 本章定额适用于已列名的专业炉窑。其他 工业炉窑执行第二章 “ 一般工业炉窑 ” 定额。 二 、 本章定额中的专业炉项目 ,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不同 、 造型结构不同 、 配用砖 型 不 同 、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 、 本章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 ,主要工序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 、 放线 、 作 标记 、 立线杆 、 材料的运输装卸 、 码垛 、 泥桨搅拌 (包括添加剂中和 )、 砌筑 (或 吊装 )、 临时磨 ( 切 ) 砖 (含手加工 )、 原浆勾缝 、 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 , 还综合 扩大了在砌筑 (或吊装 )前的选
2、砖 、预砌筑 、 集中砖加工 、 二次勾缝 、 吹风清扫或吸 尘等次要工序。 四 、 本章定额不包括各专业炉窑中的烟道砌体 、 不定形耐火材料与辅助工程 ,发生时可 分别执行本定额的二 、 三 、 四章相应项目。 五 、 有关问题的说明 : 1.焦炉 (包括蓄热室分格焦炉 ): ( 1) 焦炉定额中已综合包括了二次勾缝 、 吹风清扫或吸尘 、 镶铁件等次要工 序的人工 、材料 、 施 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 2) 大中型焦炉炉体施工垂直运输 , 本定额按桥式吊考虑 ; 如实际施工采用卷扬机或其他方 式运输时 , 一律不得调整; ( 3) 焦炉施工大棚的搭拆 、 烘炉与热态等三项工程 ,另订有统
3、一的计算办法及包干系数 ,发生时可参照执行。详见 预 算 工程 量 计算规则。 2.熄焦罐 : ( 1) 熄焦罐定额中已综合包括了熄焦罐罐体 、 除尘器 、 管道与余热锅炉等系列工程; ( 2) 熄焦罐锥形炉顶 ,如设计采用标准型耐火砖或隔热砖作内衬时 ,所发生的改型加工费用 ,可按施工方案另行 计算。 3.高炉 : ( 1) 高炉定额包括炉本体 、 热风炉 、 热风管 、 上升管 、 下降管 、 除尘器与铁渣 沟等系列工程。热风炉烟道执行本定额第二章 “ 一般工业炉窑 ” 相应项目; ( 2) 本定额已考虑高炉 、 热风炉某些部位使用大型组合砖的因素 ,但未包括组合砖因采用 毛坯由母砖通过金
4、刚石磨砖机加工组装成子砖的消耗 ,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 ( 3) 高炉系统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大型吊盘 ,不作脚手架搭拆包干系数的计算范围 ,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 4) 管式热风炉 执行第二章 “ 一般工业炉窑 ” 相应定额 。 4.鱼雷形混铁车 : 本定额中已考虑了鱼雷形混铁车的特异造型所造成的砖加工因素 (包括机械和手工 ),执行中 不得 调整。 5.炼钢转炉 : 如设计采用有效使用期的大型白云石砌块作内衬时 ,其发生的密闭式金属集装箱开封 人工 、 材料 、 机械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6.电炉 : 本定额已考虑电极孔砖加工因素 ,与耐火砖改型的损耗。 7.步进式
5、加热炉 : ( 1) 步进式加热炉附属金属烟囱耐火喷涂工程 ,执行本定额第三章 “ 不定形耐火材料 ”相应项目 ; ( 2) 本定额未包括步进式加热炉烘炉前的可塑料的修整养护工作。 8.环形加热炉 : ( 1) 本定额亦适用于环形退火炉; ( 2) 本定额不包括金具件制作安装 ,发生时执行 第四章相应项目 。 9.均热炉 : ( 1) 均热炉烟道工程按本定额第二章 “ 一般工业炉 窑 ” 相应项目执行; ( 2) 均热炉换热室炭化硅管砖接头加工 , 定额内已作考虑。 10.罩式热处理炉 : 本定额未编入贴挂耐火纤维毡板项目 ,发生时执行第四章相应项目。 11.铝电解槽 : ( 1) 本定额适用
6、于各种结构形式 、 规格的铝电解槽; ( 2) 炭块组制作按浇注磷生铁与捣打底糊净重计算工程量 ,其中不包括炭块和钢 捧重量; (3) 浇注磷生铁的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 、 下钢棒 、 作型 、 预热炭块 、 修炉 、 熔铁 、 浇注 、 清理炭块组和测量比电阻等; ( 4) 捣打底糊缝的工作内容 ,包括材料运输 、 下钢棒 、 预热炭块 、 工具加热 、 底 糊的破碎 、加热和捣打 、 清理炭块组 、 测量比电阻等; ( 5) 砌筑侧部炭块包括炭块加工 、 铣平 、 砌筑 、 固定 、 腻缝 、 调制石膏桨 、 灌石膏和清理炭块表面等; ( 6) 阴 、 阳极注型包括阳极糊的破碎 、 加热
7、、 运输 、 注型 、 插阳极棒 、 找正 、 焊 钢筋 、腻缝等 ; ( 7) 铝壳制作安装 包括下料 、 切割 、 焊接 、 冲眼 、 安装; ( 8) 阴 、 阳极棒系按成品规格考虑 的 ; ( 9) 本定额未包括捣打糊底前的槽体加热与角部炭块改型加工 ,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 另行补充。 12.镁电解槽 : 本定额未包括石墨阳极板制作 ,隔热砖砌筑夹具费 ,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13.闪速炉 : ( 1) 本定额已包括反拱底耐火砌体分层烘干费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烘干措施不 另 计 ;( 2) 闪速炉铬镁质砌体表面防水漆已纳入定额不另计算。 14.鼓风炉 : 本定额未包括施工中配
8、合炉顶盖吊装机械 ,发生时另行计算。 15.锌精馏炉 : 本定额包括范围仅限于锌精馏炉炉体及塔盘。其他 附属设施熔化炉 、 纯锌槽 、 冷 凝器 、 金属风体流槽 、 加液控制器等耐火衬里工程 , 分别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 “ 一般工业炉 窑 ” 与第三章 “ 不定形耐火材料 ” 相应项目。 16.化工炉窑 : 本定额只编裂解炉 (方形或圆 形 ),一段转化炉 、 二段转化炉与气化炉等四个炉种 ; 其 他加氢炉 、 焚烧炉 、 电石炉等 ,均执行第二章 “ 一般工业炉窑 ” 定额相应项目 ,蒸汽过热炉 执行裂解炉定额相应项 目。已考虑采用各种材质隔热耐火砖作工作面的因素。 17.建材工业炉窑 :
9、 ( 1) 玻璃 熔窑定额适用于浮法 、 平板玻璃熔窑与所有玻璃制品的熔窑; ( 2) 玻璃熔窑窑体大拱拱胎木板与木方定额消耗量为一次摊销量; ( 3) 本定额未考虑玻璃熔窑中高强度大型耐火 制品或组合砖的预组装 和 大型金 刚石磨 、刨机械加工 ,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 ( 4) 本定额中回转窑适用建材 、 有色 、 冶金与化工各个专业生产不同产品的回转窑; ( 5) 本定额已考虑回转窑窑体砌所应用的金属撑砖器摊销因素 ,不论采取任何措施或砌砖 方法均不得另计; ( 6) 窑体直径小于 1.5m 的回转窑 ,执行第二章 “ 一般工业炉窑 ” 中管道内衬定额; ( 7) 隧道窑定额中
10、已综合考虑了窑车砌筑工程因素。 18.连续式直立炉 (俗称城市煤气炉 ): ( 1) 本定额按焦化煤气炉结构编制, 一般煤气发生炉工程应套用第二章 “ 一般工业炉 窑 ”定额相 应项目。 ( 2) 本炉种施工中不须搭设施工工作棚, 烘炉中炭化室刷浆与精整工程定额中已考 虑 ,不得执行 “焦炉三项工程”计算办法与包干系数。 19.蒸汽锅炉 : ( 1) 本定额包括蒸发量 75t/h 以下各种重型炉墙结构 ,轻型炉墙结构执行本册第三章 “ 不定 型耐火材料 ” 相应项 目。地下作业应执行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相应 项 目。 ( 2) 蒸气锅 炉保温 、 刷油 、防腐蚀工程可 执行 第十 一册
11、刷油 、 防腐蚀 、 绝热工程 相应项目。 ( 3) 本定额未考虑蒸汽锅炉的烘炉及投产前的维护工作 ,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 第 二 章 一般工业炉窑 说 明 一 、 本章 定额 适用于第一章专业炉窑中未列的一般工业炉窑砌筑工程。 二 、 本章定额工作内容包括砌筑的主要工作内容 (准备 、 立线杆 、 放线 、 材料运 输 、 泥浆搅拌 、 砌筑 、 吊装 、 临时砖加工 、 勾缝 、 质量自检等全部工序 ); 不 包括选砖 、 预砌筑 、 集中砖加工等次要工序的工作内容 ,发生时可套用本定额第四 章相应项目。 三 、 平面砌体 、 弧面砌体内的弧形 ,圆 形拱砌体 ,套用烧嘴定额。
12、 四 、 15m3 以下炉窑是按砖种 ,不分部位及砌体类别综合编制的 ,适用于 工程量 15m3 以下 的炉窑 ; 但炉外烟道 ,其工程量在 15m3 以下者 ,应执行 全 国 统一 建筑 工程 基础 定额 。 第 三 章 不定形耐火材料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 (隔热 )浇注料 、 耐火捣打料 、 耐火可塑 料和耐 火喷涂料工程, 不适用于工厂预制或永久性生产车间生产的耐火 (隔热 )浇注料预制块 。 二 、 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部位的清扫与准备 ,施工测量放线;现场 200m 以内水 平运输 、 不定形耐火材料的搅拌与输送 , 模板制作 、 安装 、 拆除
13、,浇注料的浇注与振 动 、 可塑料和捣打料的捣固 、 喷涂料的喷涂;自然干燥与养护;工作地点的清扫与清废 。 三 、 耐火 (隔热 )浇注料 、 耐火可塑料和耐火捣打料工程 ,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已按接触面 积综合计 算在定额含量内。 四 、 耐火可塑料定额的材料消耗量中未考虑 ,因设计压缩比要求而增加的材料消耗量 ,发生时可 按实调整。 五 、 本章定额未考虑炉壳除锈 ,不定形耐火材料中埋设钢筋 ,锚固件和铺设铁丝网及可 塑料维护修整的工料消耗 ,发生时执行 辅助工程中的相应项 目。 六 、 定额内不包括用蒸汽 ,煤气 ,红外线等烘烤养护要求 ,需要时可按实补充。 七 、 执行 本章定额中密闭式
14、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定额 项 目 ,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 缺一不可 : 1.必须是不准许开割进料 孔的炉壳。 2.炉壳的内径小于 2500mm; 3.全炉耐火 (隔热 )浇注料工程量小于 30m3。 八 、 喷涂定额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 ,金属烟囱的耐火 、 隔热 、 耐磨衬里的机械喷涂工 程。定额 包括了回弹在内的各种材料损耗。施工中如设计壁厚 ,材质与定额不符时 ,允许 按相应定额换算。 九 、 预制块砌筑及安装: 1.预制块砌筑 ,安装以单块重量 50kg 为界; 50kg 以内为砌筑 ,大于 50kg 为安装。 2.预制块砌筑套用相应部 位的砌筑定额: ( 1) 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
15、筑 ,执行 异型粘土质耐火砖 类砌体 ; ( 2) 隔热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 ,执行 粘土质隔热耐火砖砌体; ( 3) 执行 砌筑定额时 ,应将定额中耐火砖换算为预制块的预算价格 ,其净用量为 0.96lm3,损 耗率为 1.5% ,定额数量为 0.975m3。 第 四 章 辅助项目 说 明 一 、 本章工作内容包括:抹灰 、 涂料 、 填料 、 灌浆 、 铺贴高温 (隔热 )板 (毡 ) 、 缠 石棉绳 、模板 、 拱胎 、 预砌筑 、 选砖和集中砖加工等。 二 、 本章内预砌筑 ,选砖和集中砖加工 ,仅适用于第二章 “ 一般工业 炉窑 ” 。执行 时 ,按工 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1-87)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计算工程量。 三 、 预砌筑定额是按干砌编制的 ,如要求温砌时 ,每 立 方 米 砌体增加耐火泥 180kg、 水0.08m3;如用卤水时 ,加 56kg 卤水块。预砌筑场地需铺砖 、 抹灰 、 找平时 ,按砌红砖底和抹灰定额 执行。 四 、 凡施工中对合门砖 、 错缝砖 、 槎子砖 、 拱顶锁砖等进行的磨 、 切砖均属临时加工 ,不得 执行 本章集中砖加工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