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 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招 标 文 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 9月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 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 知 . 5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 23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 2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8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中通建设
2、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2 投标邀请函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的委托, 对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ZTZXCG201709027)进行公示,期间为自 2017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3. 采购
3、方式:公开 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C1099。 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获得九宗水库安全鉴定报告批复通过止。 6. 采购预算:人民币 99.00 万元。 7.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对花都区内平底坑山塘、造福山塘、和叉坑山塘、田心大山塘、白石山塘、缠岗大山塘、白留坑山塘、北帝庙山塘水库、西边山塘水库等 9 个小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工作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8.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8.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4、其他组织; 8.2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 工程 设计 -水利行业丙级资质(含丙级)以上; B 工程 设计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含丙级)以上; C“水建管 2003472 号”文(“水利部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单位公示公告”)公布的科研单位; D 粤水建管 201650 号文“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承担广东省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评价单位的通知”,经广东省水利厅认定可承担小型水库安全评价任务的单位; 8.3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http:/)、中国政府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项目
5、编号: ZTZXCG201709027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3 采购网( http:/)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8.4 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告知函有效期内的原件(开标当天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资格”中规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 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
7、17 年 11 月 22日起至 2017 年 12月 11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 9: 00-12: 00和下午 2: 00-5: 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68 号 A2栋 1203 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2 日(星期 二 ) 上午 9: 30。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68号 A2 栋 1203 房。 12. 开标评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 12 日(星期 二 )上午 9: 30。 13.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
8、市天河区金穗路 68 号 A2 栋 1203 房。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郑工 采购人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20-85272361-603 电话: 020- 36810121 传真: 020-85272043 传真: 020- 36810682-623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68号 A2栋 1203 房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 34号 邮编: 510000 邮编: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 十一 月 二十一 日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
9、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6 一 总 则 1 说明 1.1 适用主要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 招标范围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具体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1.3 资金来源 本次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 2. 定义及解释 2.1 招
10、标管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2.2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2.3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 服务: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2.6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7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 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2.8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获得九宗水库安全鉴定报告批复通过止 2.9 书面形式:以文字形成书面文件的方式所制作的通
11、知(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2.10 天 :指公历日。 3. 合格的服务 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所规定的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4 纪律与保密事项 4.1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 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 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7 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4.2 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资料。 5. 保证
12、5.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因提交的资料和数据不真实所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除非有特别规定 ,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转包或分包。若违反,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与参加本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相关服务的要求、招投标的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等的书面说明。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政
13、府采购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注: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 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
14、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文件以广州市花都区九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项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709027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8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在相关网站上公告。该澄清和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 投标人在收到补充、修改和澄清文件 24 小时内,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回函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确认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澄清的内容。 8.4 考虑到补充、修改和澄清文件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招标文
15、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离开标时间不足 15 天时,如投标人同意按原定时间举行开标会议,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推迟开 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是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公制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 编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 投标文件目录表 2)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 4) 投标人应提交的服务方 案部分 5) 投标报价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 1) 投标文件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其中正本密封件为一个独立包装件); ( 2) 开标信封(开标会上使用,须单独密封,见投标文件格式) ; ( 3) 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1 份(以刻录光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