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社团组织年度工作考核办法体育社团组织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总则第一条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客观评价体育社团工作。第二条体育社团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由xx市体育局(xx市体育总会)具体组织施行。第二考核内容第三条各体育社团组织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协会个人会员数不少于50名或单位会员不少于5个;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各体育社团组织会员队伍不断发展,每年发展个人会员数不少于5。第四条各体育社团组织每年工作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将上述材料及时上报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每年召开协会工作会议(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不少于两次,并逐步形成年会制度(包括年终总结、表彰)。第五条各体育社团组织在重大节假日和“全民健身日”应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每年组织本协会活动不少于4次(参与人数百人以上),有条件的应做到月月有活动。第六条各体育社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