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消防法实施细则最新修订版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现代意义的消防可以更深层的理解为消除危险和防止灾难。消防是关乎民生安全的事情,同时也是随时会危及生命的大事,所以消防的立法和实施细则的内容也很重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消防法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消防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实施消防监督。除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和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监督,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外,其余所有单位的消防工作都应当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四条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