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事指南事项名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直接延期设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申办条件:煤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十九条规定的5项条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时,申请直接办理延期手续。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煤矿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煤矿瞒报、谎报事故的,属于违反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的行为,不符合直接延期条件,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程序要求办理。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分公司)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程序要求办理。 申办程序: 1、申请企业按要求通过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资料、信息,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政务受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初审受理或退回补正,受理后转到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审查,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